《請把門鎖好》既晴**

請把門鎖好 書皮.jpg

     腥臭遍布密室,警員劍向慢慢拉開染血的床單,一隻長滿白蛆的手腕赫然出現,一具人屍亦從衣櫃彈出。

        更詭異的是,當日深夜有位稱為 「下一個受害者」 的男性找上劍向,央求陪同到案發現場。 萬萬沒想到 ,劍向竟在那親眼目睹那名男性被惡鬼所殺。

        背負著殺人的重大嫌疑,劍向開始找尋掌握案情關鍵的前女友,殊不知他將因此落入黑魔法的陷阱之中,無法逃脫…

 

從偵探推理到驚悚恐怖

        本作起初像是偵探劇,主角是愛看推理小說的年輕警員,案發地點又為層層封閉阻檔的密室,瞧一眼想說還挺正統的。但當自稱下個受害者的鍾思造出現後,劇情又整個扭向驚悚恐怖小說,東方神祕學、靈媒及黑魔法層出,主角從拿警棍打巨鼠,變成與惡鬼作戰。

        然而,劇情的轉折處理得並不好,令人對本作好感度陡降。

 

偵探劇的糖衣,卻包裹著與偵探劇最不相合的鬼怪

        推理小說十誡(Ten Commandments of Detection)的第二誡為:故事中不可存有超自然力量。推理小說有趣的地方,就在透過特定場景的架設,讓讀者想像如自己是故事中的角色,能會找出兇手是誰,這是讓讀者一齊腦力激盪的創作類型。如果出現超自然力量,作者很容易鑽讀者未察知的設定漏洞,那麼這就根本不是推理小說,只是單純的在講述劇情,並徹底背叛了積極推理的讀者。講白了點,就像舉辦筆試,大夥都狂刨腦海中所有可能的記憶,企圖拼湊出答案;然而有一人逍遙悠哉,拿著手機滑開谷哥大神給的答案。這時,我們會破口大罵,考場上的信息不對等,是在作弊、開外掛。因此,使用超自然力量,可能根本性地摧毀一部推理小說。

        當然不是說推理不能適當結合恐怖,特別是近幾年變格的作品屢見不顯,其中更有佳作多篇。然而最重要的是,如何讓恐怖的設定全然在讀著面前攤開,不要有任何資訊落差,因為超自然的領域沒人可證明孰為正確,百家爭鳴,理論萬千。有誰知道,你家的神秘學是師從哪宗。設定詭計,可比敘述性詭計惡劣個百倍有餘。

        令人沮喪的是,本作就是一個設定不完全的作品,基於對於讀者與作者對設定知識資訊的差異,賣出推理的「感覺」。更甭提,設定自打嘴巴,打得自個開心,還要讀者來玩玩看。

倘若本作沒有貼上任何名號,到還可原諒,偏偏出版社就打著推理小說的名號,呵呵。

 

鬼怪究竟是怎麼進到密室的?

        關於密室鬼怪進入的方法,書中主角推論:「兇手既然是鬼,當然可以在房裡穿梭自如。」這裡意味著,鬼是靈體,不具有形體。但這樣的話,告訴我為何被害人這麼笨,竟把自己關在房間,釘上木板、鎖上大門,打造成銅牆鐵壁般的密室,除了限制自己的行動,告知「鬼我在這裡,別人都沒辦法打擾你殺我」外,別無所用。而且被害人生前就有大量購買乾糧及裝備房間的工具,代表他知道自己被什麼攻擊,但對方攻擊失敗了,因而掌握住部分求生技巧,決定阻擋其在門外。由此可知主角的推論根本漏洞百出,與被害人先前的行動充滿矛盾。本作的鬼應不能任意穿越房門。

        張織梅描述被鬼追時,說道:「最後好不容易終於將畸形嬰踢開,就在他再度撲向我之前,我把門用力關上。嬰兒竟然開始撞擊門板,哭叫的聲音也變得更淒厲……」這論述應與被害人死前的景色接近,鬼怪想進入屋內,但不得進入所撞擊,且更像有實體般,可被人攻擊到。而劍向被鬼怪重重包圍時,他做了下面的舉動:「就在劍向所乘機車撞倒第一排厲鬼的瞬間,劍向屈身踏足自機車座墊上縱身用力一跳,躍過惡鬼們圍起的牆垣,抱膝滾倒在地。」這也證明可以攻擊鬼。

        綜上,我們解決了一個問題,但延伸了一個疑問。

        1.鬼是不能任意穿越房門的。主角智商堪憂。

        2.鬼究竟有沒有實體?

如果沒有實體,只是靈體,人又如何攻擊它?沒有靈力的織梅,秀腳隨便一踢怨靈就被踢開哇哇哭。劍向騎乘的摩托車可沒受到加護,就可撞倒厲鬼。或許可說這裡的鬼是有實體的,但這跟靈異小說中的鬼差異過大。在這邊須積極解釋之處,作者卻保留空白,因此我們只能這樣定義本作中的鬼:鬼是實在的,但你不能說他實在,也可能是不實在的

這是替身攻擊.jpg

回到密室的難題,既然鬼是不能任意穿越的,那麼鬼又是怎麼進到屋內殺人的呢?

1.小鄭的推理兇手為劍向,看似是個解答:

『當凶手(劍向)返回地面時,繩子還綁在距離自己十公尺以上的高處,木條也完全沒有釘上去,四○一室並不是一座密室……但是,只要凶手有機會再度進入四○一室--這一次他進房的方式,是借著同事的協助從大門突破--他就能夠在第一時間內,馬上將繩子解下並丟出窗外,並釘上預先留置的木條,完成一座真正的密室!』

然而這說法並不能符合死者生前的舉動,何況劍向並沒有動機。鍾思造也是。

        2.假設鬼破門殺人後,又將房間狀態恢復

這等於是說鬼攻擊完人後,會遵從人界的律法恢復成原狀喔。好乖喔。而且鬼有這麼高強的法力嗎?不去就職上帝或惡魔,來追殺小情侶!?情感上,此應非答案。

 

3.鬼可以切換類實體與靈體

它平時都是類實體,但為侵入屋內,會暫時化為靈體,可這需要時間,因此會在被害人封住屋內後,數日才將之解決。被害人誤以為鬼只能以實體方式出現,故封住所有房間對外出入口。

想了半天,這大概是唯一解吧。我為著這爛解,而無奈地笑了。

說到底,這些人都太宅了,宅不出戶,都不去找廟公驅邪,找印度高僧解救。只閉門造車,以小蝦米之力獨抗眾鬼。到底想生,還想死,都分不清楚了。讓我們為角色的行動力默哀一分鐘。

 

雷人的愛情故事

        女主張織梅她的前兩任男友都死了,主角明知如此,即便素不相識,還是愛的惡狠狠。而且他也知道女主的愛,是出於保護自身。但主角在初次見面,為取信於他,便將警槍給了她。為了待在她身邊,願生死以之。他說:「兩人的關係明顯含藏著如此的詭詐,他還是無法抑制對織梅瘋狂的愛戀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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恩。我想,沒有比這更雷的愛情展開模式了。

你說一見鍾情,雖我不認可,覺得這只會生出膚淺的愛情,但我不否認或許長久相處真能刻骨銘心。但本作沒見著本人,就愛的卡慘死。見一面,就七魂六魄盡被吸去。天啊,女主比鬼還可怕。

 

差強人意的結局

        結局將劇情稍為收回來一點,以憂鬱症記者的觀點,推理真正的犯人為何者。但為什麼一切真相都要放在迷霧之中呢?那有解跟沒解不是一樣。推理的基礎,也只在劍向背錯了邪書的章節,但這不足以做為任何證據。良好的偵探小說,推理的基礎如果是間接證據或情況證據,至少給三個嘛。結果,就一個。一個。

 

 

词曲编曲都是我自己,

希望这首歌曲能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带给大家一种

寒冷的「感觉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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